近日,上海“携程托管亲子园教师打孩子,向孩子喂食不明食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广大网友关注;今年8月12日,南京南站候车室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爆料群众拍下了触目惊心的一幕,在微博上引起轰动……根据“女童保护”组织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共433起。
见到可爱的孩子,你会如何与他们进行情感互动?回忆你的孩提时代,是不是也曾被动接受陌生人并不那么令你舒服的热情?当未成年人受侵犯这样沉重的话题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时,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人们习以为常的种种玩笑,离侵犯到底有多远?作为未成年人及家长,到底要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近日,鹿城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吴云龙,未成年人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金琳做客FM949温州之声《教育面对面》栏目,与主持人许乐一起,畅谈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在节目开始时,检察官们向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部的主要职能、未成人的年龄界限和近年来的多发案件。
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工作和司法保护,依法落实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和“优先、平等、全面”的司法保护原则,不断探索“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有效途径,全面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蓝天。
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等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是否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对公安机关等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成年犯罪嫌疑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经公安机关等补充侦查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嫌疑犯、被害人)案件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判决、裁定实施法律监督。
预防帮教。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教、考察、矫正工作,并承担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宣传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组的联络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于2013年4月及时调整职能,开启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我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听取律师意见、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贯穿办案的始终,呵护了未成年人的成长。
未成年人检察科受案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共同犯罪案件;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害犯罪案件和其他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刑法规定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但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主持人:近年来,校园性侵案件频发、多发,两位检察官可否跟我们谈谈,这一类案件有什么特点呢?
检察官:校园性侵的主体为教职员工,受害者为学生。在刑法上体现为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嫖宿幼女、猥亵儿童罪。据教育部2014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皆属于校园性侵。
另外,牵涉儿童的非法性活动,即使不属于违法的,但只要牵涉的儿童不能作出知情同意的性活动,就是儿童性侵犯。包括有身体接触的性侵犯和没有身体接触的性侵犯。但我们刑法上讲的构成犯罪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指的是有身体接触的性侵犯。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以下五方面特点:
其一,被害人多集中于小学和初中阶段。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处于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的占所有性侵害案件的80%。其中猥亵犯罪的被害人全部是14岁以下的中小学生。
其二,案发多因被害人处于无成年人看护状态。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65%的被害人处于无成年人看护状态。被害人因独自一人外出而受害的占50%,因独自一人在房间或独自在屋外玩耍而受害的占全部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50%。
其三,犯罪嫌疑人多为熟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96%的犯罪嫌疑为熟人。其中有被害人的同学或同事,有监护人的朋友或邻居,有通过电话、网络聊天与被害人约会见面的朋友,还有被害人的老师,被害人的家长,只有极少数是陌生人。
其四,二次伤害存在一定比例,且伤害程度逐次增加。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23%的被害人遭受过二次以上侵害,且侵害程度逐次增加
其五,作案时间多集中在暑假期间。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生在夏秋季,即7-9月份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月份。
典型案例:2015年,未成年人小花(化名)先后被网友浪漫逐梦、负责小花家教生活的老师、小花老家湿地公园的保安齐某某性侵。保安齐某某,对小花性侵的时间长达一年多,并致使小花怀孕26周后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后,齐某某以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刑罚被重判。
检察官:这个案件其实属于典型的熟人犯罪案件,齐某某之所以能够八次性侵小花均得逞,跟他与小花的亲戚熟识也很有关系,相比较陌生人犯罪,其实这类熟人犯罪的案件更具有危害性。熟人间的相识往往会降低未成年对危害的预知能力和警惕性。
此案虽然结束,但整个事情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沉重的。12岁,本是如花的年纪,本是享受童年纯真与快乐的时光,小花却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屡遭性侵,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尚不成熟,相比较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思想认知以及判断能力方面都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正确引导。
随后,检察官们针对此类案件,对学校、家长和孩子提出了相关建议。
如果不幸发生此类案件,校方该如何做呢?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在维护孩子隐私和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予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学校平时和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在这方面的教育引导
四、严把教师的入口关,要选择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人担任教育工作者
父母预防措施:
1、做好常规预防工作,在孩子出现情绪低落、自卑、恐惧、害怕他人触碰自己身体等异常情况时,要引起高度警惕,及时关注其情绪动向,主动向孩子了解原因,承担好教育和指引的责任
2、确认孩子遭受了性侵害,及时采取生理救助,譬如去看医生,检查是否感染性病以及怀孕。
3、及时与孩子进行沟通,做好孩子思想上的疏导工作,对孩子事后的情绪和异端异常的表现予以关注,让孩子有个逐渐调整和适应的时间,在言语上多进行关心,必要的话可以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
4、在生活上和学习上更加关心孩子。
孩子预防措施:
1、认识身体,在学校上生理课时注意听讲,提高对自身身体发育情况的认识。
2、提高警惕,不单独去得不到帮助的地方,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接受来自陌生人的钱和礼物。
3、在家里将门窗关好,在开门前问清开门的人是谁,不轻易让外人进屋。
4、不随便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KTV包厢等娱乐场所。
5、遭到性侵犯时,要保持镇定,及时拨打110或通知家人,抓住时机跑向人多的地方。
小链接:未成年人检察部的办案特色
一、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即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疏导。必要时,经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对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人民检察院尤其要做好心理安抚、疏导工作。这个心理安抚与测评对查清案件事实、最大程度减少未成年被害人遭受的损害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对被害人的一站式询问。像性侵这类案件,被害人遭受的心理创伤是比较大的,所以在问清案件时我们一般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尽可能避免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对公安机关已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并制作笔录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重复询问。
三、对被害人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一般应由女性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对未成年人因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出赔偿请求的,检察机关也会联系有关部门为其争取司法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