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鹿城检察院  ->  检察指南  ->  远程视频接访  -> 正文远程视频接访
 远程视频接访指南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来源:

  远程视频接访指南

  基层群众向高检、省院、市院控告、申诉的,且申请或愿意接受远程视频接访的,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应及时启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约谈群众,进行审查受理、立案、办理、释法说理、息诉化解、答复反馈等工作。

  (一)申请远程视频接访主体及管辖

  控告人、申诉人向居住地或原办案单位所在地基层检察院提出远程视频接访预约申请,相关检察院应当及时办理。

  (二)申请材料要求

  控告人、申诉人提出预约接访的远程视频接访预约申请的,应当提交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文书以及证据等材料。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五条等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3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葡萄棚路22号 邮编:325000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值班电话:日间(0577)89617603 夜间(0577)88029665 技术支持: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