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快来看“颜值”“言值”都爆表的检察官如何在控辩大赛上展风采
近日,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温州市第三届控辩对抗赛在温州广电中心落下帷幕,我院公诉科吴晨笛、朱建金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优秀奖。

本次大赛决赛共分四场,吴晨笛在第三场决赛中对阵温州思勤律所夏晓露。

吴晨笛
今天的关键不是在于蔡成功多少钱卖酒,而是在于蔡成功他如何卖酒。先是让键盘手以一夜情之名骗见面,再是让女酒托以聊天为名骗消费,一步步让被害人陷入目的和对象的认识错误,继而处分财产。单纯提价卖酒是经营手段,但是把人骗进酒吧,再让其基于错误认识而支付双倍酒钱,显然构成诈骗罪。

温州思勤律所夏晓露
蔡成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一是蔡成功主观上并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具有承担义务,实际履行的意思,存在真实交易与服务;二是对一夜情的认识错误不等同于买酒付款是对酒的认识错误;三是欺骗行为与处分行为无因果关系,一夜情是决定男网友来到酒吧的原因,但不是决定付款的必要条件,男网友是在自由选择的意志下做出的付款行为。
最后,吴晨笛以全场最高分喜获一等奖。


来听听她的感悟:
从七月初的海选到初赛再到决赛,作为刚入职两年不到的菜鸟,很荣幸也很幸运自己能一路走到最后。还记得当初科长让我参加比赛,我的内心是忐忑的,虽然曾在科室练过几次辩论,但是完全没有比赛经验,相关辩论知识也十分匮乏。在此之后的一个多月内,我每日加班啃读张明楷的小黄书,并且查阅相关控辩大赛及优公赛辩论案例,从头开始做知识积累,期间非常感谢办案小组为我分担办案压力,以及各位同事就辩题给我提出宝贵意见。这次的大赛经历告诉我,学无止境,学习永远是进步的阶梯,在未来我也会尽我所能,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