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3日在温州市鹿城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锡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扛起护航担当,以更高站位服务鹿城发展大局
助力打好打赢“两战”。推行疫情防控“十项规定”,组建党员冲锋队深入联系街镇参与联防联控。迅速启动“云办案”工作模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运用远程提讯系统“线上”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847人次。依法严惩销售假口罩、破坏防疫秩序等犯罪行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提前介入25件,批捕12人,起诉28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防疫用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绿皮书。共立案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立足检察职能,出台法治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意见,部署开展十大行动,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第八检察部因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百日攻坚”大会战。克服案件多、时限短等困难,倒排时间节点,压茬稳步推进,提前半月实现涉黑恶案件“清结”。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犯罪,共批捕129人,起诉236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在办理郑某某等人诈骗、敲诈勒索案中,在立案监督3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同时,引导侦查机关成功破获23人犯罪集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精品案件。就“套路贷”犯罪多发问题,向属地街镇、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承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套路贷案件中涉案财产处理实证研究》成功结项,纳入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课题成果选编》。区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共批捕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重点犯罪127人,起诉289人。开展涉企诉讼挂案清理、立案监督、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慎捕慎诉”“平等保护”等要求,共不起诉涉罪企业7家、企业家和企业骨干39人,变更强制措施4人。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10月,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顺利建成投入使用。通过打造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实践基地,聘请高铭暄、陈瑞华等9名法学家入驻智库,组织法学家专题调研、召开研讨会等系列活动,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民营企业保护体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评价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又一检察品牌亮相!”,获得省委常委、市委陈伟俊书记和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充分肯定。
二、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凝聚法律监督工作合力。以区委《实施意见》为牵引,与区委政法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实施细则,与区监委开展监检联动监督模式探索,与区法院制定加强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实施方案。同时,与法院、公安、司法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就认罪认罚律师有效参与、虚假诉讼联合打击、民事执行协作、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瓯江干流协同治理、消费领域信息保护等重点监督环节和领域,建章立制,合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获得省委督查组充分肯定。探索检察官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相关做法获得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
刑事诉讼监督得到加强。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同期判决1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监督撤案9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引导。追诉漏犯漏罪同期判决35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人、判处死缓1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1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同期改判或发回重审2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就监管、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等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59件,均已全部采纳。推动区委政法委建立长效机制,着力破解收监难及“五类案件”处置难题。协助市检察院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
民事诉讼监督得到加强。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再审改判11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成案1件2人。助力破解执行难题,对民事执行活动18类问题提出检察建议91件,法院已全部采纳。在开展民事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中,成功纠正全市首例错误劳动仲裁案件,促使执行款回转成功。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涉及8个方面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1件,均已全部采纳。办理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行政诉讼监督得到加强。与法院、司法局通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成功化解20件。对某广告公司不服行政裁判结果申请监督17案,找准实质争议,促成双方自愿调解,涉案76万余元补偿款全部到位,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推进行政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开展金钱给付类非诉终本案件专项监督,助力提升执行到位率,法院按照检察建议对8个终本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恢复10个终本案件执行。
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以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一周年情况为契机,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力度,努力打造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作品牌。以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为重点,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聚焦母亲河保护,办理涉瓯江固废倾倒、侵占水域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19件。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共办理文物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5件。新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转发。办理的孕产妇、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六个案例之一,在中国政法大学专题研讨会上作重点展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推广。围绕不可移动文物长效保护,以公开听证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对三牌坊古井等温州古城代表性文物加强保护措施,取得较好效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听证会。“危废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首批示范基地。
三、牢记为民初心,以更实举措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依法妥善办理平台类金融犯罪案件。加大对涉众涉网、食药、黄赌毒等多发犯罪的打击力度,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08人,提起公诉2053人。依法办理“温商贷”、“温都金服”、“三信贷”等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案件,批捕35人,起诉89人,有力维护金融稳定。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网上平台快速‘核赃’+提前介入引导‘追赃’+因人施策促成‘退赃’”的追赃挽损模式,运用精准量刑、适用缓刑等建议权,敦促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退缴退赔涉案款项4116万余元,会同公安、法院等单位为被害人追回赃款1.6亿余元。第三检察部平台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集体”。
扎实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规范不起诉适用条件和程序,探索不起诉社会服务模式。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大不捕不诉力度,促进源头控案。共不批捕389人,不起诉627人,不起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67.2%。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的效能,强化沟通联系,提升精准量刑能力,全面推进制度落实,适用率较上年度上升71.6%。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42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元。办理的贺某某重复信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典型案例。
持续放大检察建议治理效能。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以诉前检察建议形式,促进社会善治。孕产妇、学生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公益诉讼助推区域治理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介绍。就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发检察建议17份,强化跟踪回访,督促整改落实。在金某某受贿案中,就税收管理模型运行监管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用心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体系。共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人,不起诉25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36人,开展帮教60人。坚持监督和配合相统一,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细。深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行检察官进学校开展法治巡讲,开展普法活动8场,覆盖2500余名师生。积极稳妥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9件。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推广,并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监督治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例、社会治理类典型案例,获得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四、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大力度锻造全面过硬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永葆政治机关本色。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等创建活动,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案件“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机关第二党支部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以检察正面宣传为主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73件次,连续五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微信公众号”。
积极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健全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制定检察业务负面评价管理办法,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比”同比下降42.2%。深化“鹿检擂台·创新创亮大比拼”活动,建设鹿检“星光大道”,开展“学习力提升”专项活动,提高队伍综合素能。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2名干警入选全省百名检察教官。结合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深挖查摆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3个层次23个问题,项目化落实整改。加强检校共建,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参与课题等形式,推动检察实务与法学理论深度融合。共完成各类课题68个,立项省级课题2个。论文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期刊上发表14篇、获省级以上奖项12篇。《论认罪认罚中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金琳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个人”。检校合作相关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检校合作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
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干警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掌握苗头性情况,消除风险点。深化“六单工作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积极配合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进驻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切实抓好整改。强化办案质量全流程监督,常态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全面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完善内部监督,紧抓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深化“清廉鹿检”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持续优化检务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检,以上好从检第一课、举办干部荣退仪式、开展最美检属评选等,凝聚队伍向心力。牵头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打破部门信息壁垒,促进刑事案件高效流转,逮捕、起诉、审判一体化协同比例均达100%。深化“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应用,开展远程提讯、远程见证、远程宣告等,以智慧检务赋能办案。实务论文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征文活动三等奖,并在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上作重点展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主动落实评议反馈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邀请视察、落实案件信息公开、举行案件公开听证等形式,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47条、重要案件信息19条、法律文书1460份,开展案件公开听证16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共获得国家级表彰8件、省级表彰26件、市级表彰45件。第六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另有3个集体和2名个人荣立三等功。9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精品、优秀、典型案件。精准服务“两个健康”、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检察理论研究等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点赞。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格局还需提升,工作理念还要更新,特别是在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富有鹿城特色的检察产品上还需努力;二是法律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依法履职能力还要提高,工作质效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常抓不懈,智慧检务水平亟需提升,人才队伍培养有待持续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九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区委《实施意见》落深落细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主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争创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要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坚持在区委工作全局中谋划检察工作,主动融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充分履职、创新履职服务鹿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标“平安鹿城”“法治鹿城”建设,更加关注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常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示范城区、高水平创新型城区建设。
二要发挥检察职能,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示范效应,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配套工作机制,加强常见、多发犯罪分析,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社会治理难题解决。
三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在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上有新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内外部工作机制,以更大格局凝聚整体合力,破解工作难题。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按照“高水平、高质量”要求,扬长板、补短板、树品牌,努力打造更多具有鹿城辨识度的检察成果。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切实以民法典精神规范、指引检察履职,提升法律监督品质。要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探索“四大检察”融合式发展的路径和方式,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不断提升监督效果。
四要坚持固本强基,在锻造全面过硬队伍上有新成效。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大力推进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不断提升检察履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察整改等工作,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管控、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全面规范履职行为,不断强化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时不我待,驰而不息,推动鹿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创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