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8日在温州市鹿城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贤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五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致力改革创新,守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秉持检察工作只有融入大局才有天地、监督办案只有服务首城发展才有价值的理念,紧扣区委中心工作,能动履行职责。
精准服务“两个健康”。推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年”、“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等专项意见,与区工商联共建助企平台,让营商环境“靓”起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招投标环节专项监督和企业内部贪腐案件专项监督,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25人,起诉55人。落实平等保护要求,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起诉涉罪单位35家、企业负责人和骨干110人。第三检察部入选全省“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行动25个成绩突出集体。高标准建设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着力构建“企业需求+法律研究+司法实务”三位一体的法治研究体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评价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品牌”,获国家发改委全国推广。
主动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239人,起诉243人,妥善办理“书画宝”“善心汇”“温商贷”等重大涉众型经济案件,防范风险外溢。“书画宝”案追赃挽损1亿余元,获得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平台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集体。保障精准脱贫攻坚,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益诉讼,监督主管部门对12人注销低保资格、对97人核减低保金额,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共救助99人117.45万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3件。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公益诉讼案在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上作交流;瓯江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获《人民日报》专题点赞。
奋力书写检察抗疫答卷。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推出疫情防控十项规定、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十大行动,共克疫情、全力助企。适应疫情防控态势,运用远程提讯系统“线上”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6211人次。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销售假口罩、破坏防疫秩序等犯罪,共批捕14人,起诉37人,严防趁“疫”作乱干扰抗疫大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防疫用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布野生动物保护绿皮书,共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25人,立案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助力疫情防控。
二、坚持惠民生、见实效,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助力首城治理能级提升。融入建国七十年、建党百年等维稳大局,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758人,提起公诉1027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重罪从严追诉、轻罪依法宽缓。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667人,起诉毒品犯罪612人,分别同比下降47.4%和50.1%,诉源治理成效明显。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推进“断卡”专项行动,起诉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74件111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适应犯罪生态变化,出台不捕不诉标准,探索不起诉社会服务模式,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2242人,不起诉2455人,分别同比增加42.4%和147%。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入驻矛调中心,通过检调对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等方式,多元化解纠纷。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发检察建议46份。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就利用寄递方式运送毒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对快递、物流、客运等流通渠道形成全链条监督。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从严打击涉黑恶犯罪,批捕313人,起诉431人,追诉漏犯19人。办理的郑某某等人诈骗、敲诈勒索案,通过引导侦查,破获23人犯罪集团,其中立案监督3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加大涉黑恶线索核查,移送“保护伞”线索12件。就“套路贷”案件背后的管理乱象,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件,获中央督导组肯定。紧扣“打财断血”,研究完善财产处置机制。承担的最高检课题《套路贷案件中涉案财产处理实证研究》成功结项,被纳入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课题成果选编》。区检察院和1名干警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地,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批捕204人,起诉28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帮扶,不批捕109人,不起诉90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99人、精准帮教164人、亲职教育72次。打造“惠风工作室”,推行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沉浸式”普法38场次,覆盖8700余名师生。6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经验被最高检推广;性激素滥用危害未成年人系列案,获得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三、坚持优履职、促公正,在办案监督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协同促进良法善治。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和引导,凝聚共识,共建大控方格局。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监督撤案43人。追诉漏犯漏罪14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人、判处死缓1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7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改判或发回重审17件。“案-件比”逐渐优化,由2018年的2.38降至2021年的1.12,办案程序环节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4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守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围绕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刑罚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71份。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重大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向社会释放最大司法善意。2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远程听证、判处实刑罪犯脱管监督等3项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民事检察监督稳步推进。以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着力点,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品质。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监督81件。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办理涉虚假诉讼民事案件129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0件21人,共同维护司法权威。通过刑民联动、专项监督等方式,协同推进欠薪专项整治,为劳动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创新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方式,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定期驻点监督、执行信息共享等五项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题。以类案检察建议形式,纠正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55个问题,促进审判、执行活动规范化。4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行政检察监督扩容增量。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14件,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4件。以行政非诉执行涉财产执行监督、非诉终本案件专项监督等活动为抓手,联动攻坚破难,提升执行到位率。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完善协作机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纠纷27件。落实中央《意见》赋予的新职责,探索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开展监督,联合法制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创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3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四、坚持强动能、求突破,在转型升级中提升检察效能
顺应多重改革叠加、挑战机遇并存的新形势,主动转变理念,深化改革创新,能动创新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重塑性变革。
主动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部门人员转隶,共转隶26人。会同区监委健全职务犯罪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9人,侦查市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办理的金某某受贿案,针对税收管理模型运行监管漏洞,联合区监委制发建议,叠加监督赋能,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努力做优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使命担当,顺应全国人大立法,积极推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成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专家库,会同团区委推进全省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制度试点,探索“引入第三方”效果公开评价等,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2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持续加力,办理瓯江、塘河水系保护案件34件,守护美丽河湖经验全省推广;以农产品、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饮用水安全等为重点,对41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出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34件。公益诉讼办案规模、质效领跑全省,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交流;3项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孕产妇个人信息保护、古城文物保护等3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第六检察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规定,与区委政法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实施细则,与区监委开展监检联动监督模式探索,与区法院制定加强协作配合实施方案、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等。与法院、公安、司法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就认罪认罚律师有效参与、虚假诉讼联合打击、瓯江干流协同治理、消费领域信息保护、社区矫正协作等重点监督环节和领域,建章立制,促进制约监督落实,合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建设获得省委督查组充分肯定。
扎实推进检察配套改革。以内设机构职能整合、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构建等为重点,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机制,健全侦捕衔接,推进庭审实质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顺应刑诉法修改,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携手公安、法院“该用尽用、规范适用”,适用率逐年上升,2021年达92.04%,一审服判率超过95%,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健全案件质效管控机制,被确定为全省首个案件受理标准机制建设试点应用基层检察院,实行检察业务负面评价管理,强化办案风险防控。以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浙江检察”移动检务等为抓手,稳步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2项实务探索在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上作交流。
五、坚持谋发展、重自强,在严管厚爱中锻造过硬队伍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全面跃升。
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政治机关本色。开展“清廉鹿检”“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获评全区首批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心桥党代表工作室入选全市特色品牌,1个党支部和1名干警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正面法治宣传,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宣传稿件284件次,连续五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微信公众号。
高度重视综合素能提升。搭建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平台,开展“三力提升”“知行·鹿检沙龙”“鹿检擂台·创新创亮大比拼”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7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人才。深化案例培育,30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精品、优秀、典型案例,其中国家级6个。突出系统集成、检校共建,大力探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模式。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47篇、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省级以上期刊发表59篇。推动王敏远专家团队工作室落户区检察院、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在鹿城召开。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发文推广。检察信息工作成效明显,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先进单位。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紧密结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让“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紧抓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不放,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工作,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六单工作法”,筑牢履职用权“防火墙”。
积极构建外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会议决议,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21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向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各类议案、提案和建议,持续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671件、终结性法律文书7017份,开展检察开放日16场、公开听证45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建立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的检察联络员队伍,开辟微信联络专栏,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优化律师阅卷体验,推动检律关系持续深化。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表彰31件、省级表彰96件、市级表彰151件。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5次,16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工作经验获省级以上转发推广32项,精准服务“两个健康”、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检察理论研究、典型案例培育等工作已经打造成具有鹿城辨识度的检察品牌、法治产品。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党创立人民检察制度9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揭示党的奋斗光辉历程和成功核心密码。90年来,党的红色基因深入检察血脉。我们深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聚焦民心民愿、站稳人民立场,带着感情和责任忠诚履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必须推动检察改革向纵深迈进,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锻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把从严管党治党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021年6月,党中央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今年年初区委高规格召开区委检察工作会议。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之间还存在差距:一是工作格局还要拓展,工作理念还需更新,特别是在打造富有鹿城辨识度的检察品牌上还需持续发力;二是法律监督方法还不够多,办案质量风险、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法律监督与数字改革融合度有待提升;三是队伍存在“本领恐慌”,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不够多,“案多人少”背景下干警身心健康存在隐患。我们将正视这些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当前检察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正处于完成工作转型基础上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关键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今后五年,区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聚焦“四城”要求、“五区”目标、实施“六大工程”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鹿城建设首位城区、打造共富样板,争创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一、坚定不移服务大局,以更优服务保障社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平安鹿城、法治鹿城建设,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工作。对标能级提升工程,服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推进各类城市乱象整治,助力全方位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锚定创新提质工程、产业提档工程,以打造共富样板为目标,以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为主阵地,强化办案向前向后延伸,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创新型城区建设。
二、坚定不移聚焦民生,以更深情怀为追求美好生活护航。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问题,持续加大对严重暴力恶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妥善办理经济金融案件,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围绕民生提优工程,持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服务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攻坚战,以有效的法治供给保障高品质生活。紧扣治能提升工程,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强化延伸治理,完善风险闭环管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坚定不移强化监督,以更大担当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对标建设首位城区,以中央《意见》为指引,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汇聚监督合力。以求极致精神落实“质量建设年”,以侦查调查的思维和方法贯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现线索互移、资源互促、优势互补,推动监督办案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法检协同等机制,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表改革提效工程,争取各方支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执法司法数据互通共享,以数智赋能法律监督“鹿城做法”。
四、坚定不移锻造铁军,以更强决心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坚持政治统领,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坚决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注重人才兴检、文化育检,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推进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和理论研究,做优检察产品,打造“放心型”检察院、争当“专家型”检察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五年征途历历在目,发展大势浩荡前行!接下来,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推动鹿城检察工作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