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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行动,鹿城区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5日来源: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12月4日上午,鹿城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在高亢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华寅监誓,本年度新录用公务员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整装肃立,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02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在第五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鹿城区检察院开展宪法宣誓、普法宣传进学校、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增强检察人员从业履职的使命感和信念感。

      12月1日,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这一主题,鹿城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走进温州市黄龙第三小学,开展“红领巾法治行·宪法小课堂”活动,“微光”法治宣教志愿服务队检察干警林娜、李丝丝为少先队员们带来法治启蒙课。

       课堂上,林娜紧扣“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依宪法”核心,结合红领巾法治教育要求,从国家宪法日认知、青少年相关法律、案例辨析、合格公民素养、自我保护技巧五个方面展开,用通俗比喻解读宪法概念,通过“平等对待同学”“保障受教育权”等案例传递法治理念,还针对性传授隐私保护、防拐反诈、紧急电话拨打等实用技能,让法治种子在少先队员心中生根发芽。

      12月3日,“微光”法治宣教志愿服务队检察干警潘以斯帖、柯维维走进温州大学附属第一实验小学,为学校教师带来“宪法守护教育,法治点亮未来”专题法治讲座。

       活动中,潘以斯帖围绕宪法教育条款展开讲解,深入阐释宪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六条对国家发展教育事业、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与全面发展的根本性意义,强调教师作为初等义务教育直接执行者,肩负着落实宪法精神的神圣使命。同时,聚焦师生权益保护与校园安全管理,潘以斯帖结合真实案例解析宪法中关于人格尊严、人身自由、通信秘密等条款的实践应用,增强教师群体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担当,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护航。

      12月4日,鹿城区检察院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全区“12·4”国家宪法日广场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宪法知识、介绍检察职能,并针对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防范诈骗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般浸润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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